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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业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律师、公证员的年检等工作,做好公民代理登记的各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办案。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指派法律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制定律师工作年度计划,起草律师工作重要文件,对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指导、监督,审查报送律师事务所年检材料,对律师办理年度注册的材料负责进行审核上报。 2、公证管理。负责公证员资格报批工作负责公证业务质量检查,责成公证处撤销错假公证。 3、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对社会上从事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4、负责对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加强和基层科的工作协调。 5、做好科室各项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执业证及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律师、公证员执业证的申领注册工作。内勤管理,负责管理各类文件、材料,对文件、材料进行造册登记,归档整理、负责本科室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及来信处理。 6、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解答法律咨询,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指派对法律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7、起草涉及本科室工作的有关文件,协助主任做好年度计划。撰写有关的典型材料、稿件和领导讲话材料。 8、积极做好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做好资料整理,案卷装订归档,做到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