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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对于家住当湖街道凤凰社区的金某来说,是忙碌而又幸福、甜蜜的一天。因为这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他特地摆了十五桌酒席邀请亲戚朋友,来庆贺他与离婚多年的前妻重归于好,同时,他也终于住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新房,真是双喜临门啊! 金某现是当湖街道被剥夺政治权利7年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早在多年前,因家里穷,没钱翻建新房,急于求财的他趁电镀厂无人时,翻墙撬窗窃得金属镍板六块,价值人民币三万多元。金某因此犯盗窃罪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于他在二年缓期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10年。之后再获多次减刑,于2004年6月16日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改为7年。2006年12月23日,在当湖街道大礼堂办理社区矫正交接仪式上,金某因不满监管人员的管理而发生争吵,他始终认为自己主刑已服完,剥权人员跟其他被判刑的对象是不同的,没有必要参加这样的矫正学习教育,抵触情绪非常大。后来经过矫正办管理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千方百计给他摆事实、讲道理,使他渐渐地转变了错误观念,深刻认识到参加社区矫正是政府对矫正人员的一种关心、挽救和爱护。在接受社区矫正后不久,他凭借在监狱里学到的车床操作技术,顺利地在一家机械五金厂找到了工作,并成为企业的一名技术骨干,老板非常器重他,工作不久后就为他交纳了养老保险,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如今的金某,不但能准时参加每月的集中学习教育,还积极要求参加公益劳动。去年,荣获了当湖街道矫正积极分子。今年年初,他向亲戚朋友借些钱再加上自己这几年工作的积蓄,把家里的房子重新翻建、装修,终于把原来不起眼的旧房变成现在漂亮的新房。金某也发自内心地对他人说:靠自己的努力住上新房,心里舒坦、踏实,社区矫正不是给我抹黑,而是带给我信心希望,十分感谢党和政府对他的关心、教育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