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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真情在,雪中送炭暖心窝。”2008年2月1日,虽然室外雨雪霏霏,寒气逼人,但对住大胜村祥金浜的干军来说心里特别温暖,心情格外激动。当湖街道社区矫正对象顾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给帮困对象干某送去了助学资金2000元及台灯等学习用品,并详细询问了干军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得知干军在这次考试中成绩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又专门出资为她请了辅导老师进行补习、辅导,希望干军能通过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孩子开心的笑了,并连声道谢,表示以后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大家的关心与期望。看着孩子的笑容,我们知道只要社会多关心一点贫困人员,世界就会变的如此和谐美满。 顾某在平日里还利用工作之余经常去干军家帮忙,还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热心于社区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深得周围群众的称赞。他以实际行动,回报政府对他的关怀和爱护,回报社会对他的宽容与帮助。 实践证明,矫正对象通过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回报社会的这种形式,不但能体现矫正对象自己的社会价值,而且也使社区矫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体现出社区矫正人性化改造的效应。街道矫正工作人员也因此备受鼓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