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19日,蔡某在位于某酒店娱乐会所装修时不幸触电身亡。死者的妻子、儿子及家属十几人要求施工方某装潢公司赔偿。当湖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即刻赶往酒店进行调解。 此次事故涉及到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平湖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对事情的经过作了说明,娱乐会所没有施工许可证,装潢公司不具备承接这次工程的资质。调解人员首先给双方讲解了有关工伤的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出这次事故的赔偿标准,为双方协商赔偿提供一个参考。娱乐会所老板认为工程已全部承包给了装潢公司,事故责任应由承包方一方承担。调解人员讲明情由,通知会所老板参与调解,并告知两个公司要共同承担责任。 死者家属提出54万赔偿,责任方答应赔偿35万,相差甚远。由于双方的价位差别太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人员劝说责任方提高赔偿金额,要考虑死者方小孩仍在读书,还有年迈的父母亲需要赡养。经过多次劝说、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施工责任方分两次赔偿死者家属42万元。 双方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工伤事故纠纷得到了成功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