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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最近几天心情很郁闷,家里来了几位不速之客,冲到家里大吵大闹,来者袁某拿了本结婚证声称冯某的女朋友谢某是他的老婆,要将谢某带回上海。见自己的女朋友要飞了冯某急了,急忙来到当湖街道司法所要求解决。 面对调解人员,谢某表示自己不愿意跟袁某回上海,要继续和冯某保持恋爱关系,不愿意和自己“老公”回家而要和冯某在一起,而且还说这张结婚证是袁某托人办理的。调解员意识到结婚登记必须男女双方当事人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托人办理的结婚证件的合法性有待查实,随即询问谢某详细情况并要求查看结婚证。 经查看、调查了解到:袁某和谢某于2006年4月份相识并恋爱,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于2009年2月14日分手,在这期间谢某和冯某在网上认识并于2009年2月14日确立恋爱关系,谢某再三表示自己从未和袁某一起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领取过结婚证。细心的调解员发现这本结婚证上的结婚证字号“赤字第060828327号”有点问题,随即通过电话咨询相关部门人员,确认该结婚证的却为假。眼见自己的把戏被揭穿,袁某不得不承认该证实自己通过他人购买的假证。 事实真相大白,本着恋爱自由、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调解员要求谢某明确表态自己将作何选择。谢某当众表示愿意选择和冯某继续保持恋爱关系。调解员郑重其事的说,既然结婚证为假,谢某自己选择留下,袁某就没有权利要求谢某同回上海;袁某购买假证本身就是违法的下次再不能干涉他们的恋爱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