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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仓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纠纷发生于2007年9月27日早晨,赵某(系平湖市新仓镇逢源奶牛养殖场工人,安徽人)在管理奶牛时,棍子不慎甩到孙某(新仓镇庆丰村人,其左眼从小就是瞎的),致孙某右眼受伤,奶牛场老板急送上海医院抢救,虽经全力治疗,右眼还是失明,孙某于2007年10月16日出院,共花去医药费等等计¥28795.54元。出院后,孙某家人多次要求赵某及平湖市新仓镇逢源奶牛养殖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三方对赔偿金额有较大分歧,尽管当事者多方寻求解决,一直未遂。为此,三方来到新仓镇调委会要求调解。孙某的家人情绪激动,镇村两级调解干部在了解事件经过后,首先是稳定当事者三方的情绪,然后结合实际对三方反复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因孙某是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工伤范畴,赵某是在工作中不小心甩到孙某的右眼,平湖市新仓镇逢源奶牛养殖场作为雇主应负赔偿责任,当然工伤是由劳动部门鉴定的。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剑拔弩张的三方终于平息了情绪,接受新仓镇调委会的调解方案,由平湖市新仓镇逢源奶牛养殖场支付孙某所花去的医疗费等等计¥28795.54元,另再一次性补偿孙友根9万元(用于孙某今后因本事故引起的一切费用),三方对协议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