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上午,黄姑镇小营头村村民王某骑自行车去黄姑集镇,途经老沪杭路与独新公路交叉口时,被南排二标段运泥车所撞,王某送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杭嘉湖南排独山排涝应急工程指挥部成立了“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协调小组”,由嘉兴南排工程指挥部、黄姑镇南排工程指挥部、海塘村和小营头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经调查,死者王某,女性,现年51岁,是小营头村村民,有一个儿子已成家,孙女刚2岁,上面还有两位年过八旬的公婆。出事后,家庭成员一下子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家属及亲友情绪激动,一起涌到工程指挥部,声称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要采取过激行为阻碍工程的施工。 面对这个场面,善后处理小组对死者家属作了大量的安抚工作,并立即与肇事方进行协商。肇事方车辆系南排二标段车队运泥车,出事后驾驶员已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车队受雇于某公司公司,在杭嘉湖南排应急工程从事运输工作。善后处理小组于10月26日下午召集公司与家属双方进行协商,死者家属要求公司方赔偿42万元,公司方同意赔偿35万元,双方差距较大,没有达成协议。公司方提出因其负责人现在重庆,要求等负责人回来后再进行调解,目前其负责人正在从重庆赶回。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要求公司方尽快答复,否则将采取过激行为。后经善后处理小组协调,死者家属同意公司方在10月27日中午前作出答复。 防止矛盾激化,10月27日中午,嘉兴南排工程指挥部、黄姑镇党委、政府再次召集死者家属代表和某公司公司项目部及车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调解。经过向双方当事人的政策解释以及法律宣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42万元,妥善化解了这起不稳定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