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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湖街道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 一、事件概况: 湖南籍男士刘某和平湖籍女士黄某两人经女方父亲牵线,相恋后,于2007年4月结婚,住在女方父母家。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很快生育一子,矛盾由此而生。两人因儿子姓氏发生纠纷,并牵涉结婚费用、买房、婚后开销等一系列经济问题的争吵,男方在赌气之下,借债买房。期间还伴随着婆媳矛盾、如何带小孩的争议、两个家庭不同观念的差异、为人处世的碰撞。多次大吵大闹使感情裂痕日益加深。男方遂搬出女方家,在外租房。之后又一次剑拔弩张的大吵,男方私自将孩子抱往湖南老家,女方心急如焚,在女方的要求下,环保局(男方单位)领导指派二名工作人员陪同,火速赶往男方老家。见面后又发生剧烈争吵,闹得不可开交。 二、调解过程: 9月12日下午,当湖司法所所长徐怀瑛接到环保局领导打来反应上述情况的电话,带领工作人员即刻赶往调解。9月13日上午,司法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再次组织调解。 1、多方恳谈,摸清情况。调解人员分别与双方家长和小夫妻两人深入交谈。9月12日,细听家长和男女双方对整个事件的描速;9月13日(给予双方冷静思量一个晚上的基础上),细听家长和男女双方对事件处理的想法。 2、梳理事件,寻找突破。徐所长分析问题的关键点在于买房的费用由谁支付和小孩的姓氏。这两个问题的协调一致,是两人和好的前提。男方提出两个方案:第一方案是小孩姓刘,两人独立父母,共同奋斗买房。对此,女方认为结婚费用、婚后生活开销都由女方家支付,小孩应按婚前约定姓黄。第二方案是小孩姓黄,女方必须支付男方买房的所有费用以及房子的装修。对此女方认为目前资金到位还有困难。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3、追本溯源,推究感情。在上诉方案未达成一致后,男女双方认为:既然无法找到和好的契合点,多次剧烈争吵已致使感情破裂,都明确表示希望分离。双方家长也支持这一决定。 4、告知法律,达成协议。徐所长告知双方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的前提下,制成离婚协议。明确:1、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拥有探视权。2、房子归男方所有,债务也由男方承担。男女双方当事人签字,参与调解的双方领导、调解员均在协议上见证签字。 三、事件结果: 9月17日,当事人双方在司法所人员陪同下,去办理了离婚手续。9月19日,又在司法所人员陪同下,男方根据协议,将小孩送还女方。至此,当湖街道司法所有效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使男女双方好聚好散,带着对婚姻新的感悟,开始新的生活。 当湖街道司法所 董碧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