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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上午9时,平湖林埭人士吴某(56岁)在圣雷克建筑工地拆墙时,不慎被砖块击中头部,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方家属与包工头王某就人身伤亡赔偿一事产生纠纷。当湖街道司法所主动及时地就此事进行调解。 9月23 日,死者妻子、女儿、儿子等12位亲属朋友与包工头吴某、圣雷克有关领导在当湖街道司法所会面恳谈。在调解过程中,获悉包工头吴某没有建筑许可证。因此,死者不能定性为工伤赔偿,而是人身伤亡赔偿。死者方提出圣雷克将工程承包给无许可证的包工头,要共同承担责任。死者方要求赔偿56万元,包工头王某认为应按法律规定赔偿,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答应支付25万。双方心理价位差距悬殊。随着调解的深入,死者方表示愿意退步,降价至433784元。而调解员也建议责任方考虑死者配偶没有经济来源,儿子是现役军人,适当增加赔偿。包工头王某也终于与家人协商一致,提高一致同意赔偿金额至30万。之后很长时间,双方当事人都坚持自己的价位,不肯让步。死者家属语言非常过激,包工头王某表示自己不能承受433784元,只有寻死;而死者家属也情绪激动,扬言要将尸体抬往圣雷克,双方关系紧张,调解陷入僵局。徐怀瑛所长及时分开两方,给予冷静的空间。并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多次苦口婆心的沟通协调后,死者家属降价至363000元,并表示这是最后底线。责任方也在思想斗争后,答应支付。 当事人双方终于协商一致,握手言合。责任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和抚恤金共计363000元,在2008年9月24日支付20万元,余款在10月20日支付,调解员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考虑到圣雷克将工程承包给无建筑许可证的包工头王某,让圣雷克督促王某履行好协议,有圣雷克担保以后16.3万元履行。当湖街道司法所将继续追踪督促其履行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