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平湖市某童车有限公司贵州籍职工向某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厂外出,突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死者上有父母需赡养,下有三个孩子需抚养,并有一个孩子是脑瘫,仅有其一人打工赚钱养家。死者家属在得到交通事故赔偿款26万元后,要求向某工作的企业给予赔偿,但公司认为,向某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厂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该对此交通事故负责赔偿。向某家属情绪激动,一直纠缠在公司,以致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万般无奈之下,公司老总来到新仓镇调委会请求调解。镇司法所调解干部在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后,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劝说,另一方面在双方之间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供参考。 9月2日,经多方协商,公司考虑到死者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基于人道主义,为其家属提供人民币1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一起因交通事故致死引发的工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