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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司法信息2008第8期
[2008年05月26日]    作者:佚名   阅读:  【字体: 】【双击滚屏】

平湖司法信息
 
 
 
第八期
(总第448期)
平湖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一、我市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我市分层次开展新居民岗前法制培训
三、我局五项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四、简讯 

  
  
  
  
 
我市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近日,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平湖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保障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发展。
一是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支出范围。承办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培训、调研工作;表彰、奖励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援助的其他必要开支。
二是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在本市内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800元;跨市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1200元;跨地区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1600元;“集团”诉讼案件,每五件按一件标准发放,5件封顶。涉及非诉讼法律援助业务的,每件按300元的标准补助。
三是明确了援助案件补助申领程序。法律援助人员在援助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核后,按照补助标准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额,从法律援助经费中支付。
四是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措施。法律援助的培训、教育、表彰、奖励等其他各项费用支出,应当严格控制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法律援助经费。违反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定的,依照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责任。
                                              (办公室
我市分层次开展新居民岗前法制培训
新居民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宣传重点,今年3月起,我市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根据不同对象,分层次对开展岗前法制培训,培训按照集中、分片和分散实施的方式,使辖区内30万新居民走进法制大课堂,进一步增强了新居民法律意识,提高了新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集中培训。对新居民的召集人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集中培训,同时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新居民工作站管理人员、新居民职工负责人、新居民代表一同接受培训,市司法局、法宣办、新居民事务局、总工会、劳动局、市安监局5部门联合,组建了一个由5名专业人士组成的讲师团,讲师团巡回9个镇(街道),培训内容以劳动用工、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职工维权、安全生产以及新居民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常识为主,使新居民召集人及各级人员在工作中依法管理。
二是分片培训。对新居民车间主任、班组长以片为单位组织培训,在新居民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和村(居),在新居民超过50人的用工单位和新居民较集中的村(居),创办新居民业余法律学校或法制宣传点,通过民工之家、法制学校,组织新居民企业骨干分片培训。规上企业由镇(街道)新居民事务站组织实施,对于规下企业职工,由各村的新居民事务站负责组织实施,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是分散培训。对新居民职工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培训,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展岗前法制培训。新居民员工报道之后,辖区镇(街道)向每人发放一本《新居民手册》,手册印有与新居民相关的政策法规、维权指南,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企业也安排时间,进行一次见面说法教育,讲明厂规厂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各镇(街道)将讲师团授课内容及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制成光碟或磁带,送到各个企业,企业利用职工吃饭时间播出,边吃饭边听边看,既不占用休息时间,又能收到教育的效果。
办公室
我局五项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我局一直重视专职社工队伍建设,为了保证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通过专家指导。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强、可借鉴经验少的现状,邀请省厅业务处室、嘉兴市劳教所、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专门培训,为社工讲授相关法律、法规、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实务等知识,使社工尽早适应工作。切实抓实全程业务指导,邀请相关专家及时对社工在对象接收、日常管理、规范建档等方面进行指导。
二是出门参观取经。组织社工赴上海奉贤区司法局参观学习,学习其先进管理理念和成熟工作方法。2007年底,又组织全体专职社工还实地参观了长湖监狱,听取了长湖监狱狱政支队长、教育科长有关罪犯管理教育方面的经验介绍,并察看了罪犯劳动改造现场,增长了教育改造罪犯的感性知识。各镇(街道)司法所也自行组织到市看守所学习。
三是强化工作交流。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商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每季一次的所长例会上,安排时间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市社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也主动与镇(街道)沟通交流,提出建议,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平衡发展,共同进步。
四是开展专题讲评。2007年底,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一周年之际,对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帐资料、与社工座谈等形式了解情况,并专门召开督查情况讲评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分镇街道逐一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五是鼓励自我提升。我局鼓励社工强化专业知识学习,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2007年起,社工掀起“充电”热潮,全市22名专职社工接受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18名,占总数的81.8%,其中4名上了中央电大法学本科班,14名上了法学专科班,做到白天工作与晚上学习两不误。
办公室
简讯:
▲钟埭街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学习了生产经营、婚姻家庭、治安管理等方面农村生产农民生活中常见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矫正对象表示平时一定洁身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钟埭街道司法所)
▲近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管委会委员、嘉兴市交通学校法制副校长徐照根为当湖街道矫正对象上课,题为《与法同行,迈好人生每一步》,教育矫正对象珍惜机会,纠正错误,与法同行,重新做人,迈好人生每一步。                (当湖街道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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