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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三十日,二00七年度平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第四季度主任例会如期举行。会上,主管单位通报了今年平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一年来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对今年全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发言,并对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执业中碰到的问题及如何协调开展业务与加强内、外部管理的关系进行了相互交流。 总体来看,五家法律服务所能够按照《平湖市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自觉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主动性,发挥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努力为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二00七年度平湖市五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受理诉讼案件631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0件,办理见证和离婚协议共1000余件;全年业务收费 148万余元,挽回群众损失 1200余万元;案件集中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农村房屋征迁、农民工劳动工资,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案件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时对农村新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乃至申领许可证、工商登记等多种形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都有所涉及,使新农村建设正在向市场化、多样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最后,局分管领导钱平对明年平湖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做了展望,并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提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