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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证处于二○○二年七月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成为自主开展公证业务、依法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独立法人。其服务宗旨:法律至上,诚信为民。 平湖市公证处是一支以中青年为主、具有高素质、丰富经验的公证队伍。 近年来,平湖市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在金融、房地产、保全证据、招标投标、现场监督等业务领域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公证,涉外公证书发往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平湖市公证处更注重服务质量、信誉和效率,在乍浦港区设立公证办公室,延伸公证服务点,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投资软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认可和社会的信赖。 平湖市公证处始终保持省级文明公证处、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单位的荣誉。继续恪守服务宗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新的面貌,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主 任:章建跃 地 址:平湖市当湖镇人民西路175号 电 话:0573-5272005、5272006、5272007、5272008 房地产公证电话:0573-5016328 投诉电话:0573-5261980 电子信箱:phgzc@pinghu.gov.cn 邮 编: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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